1、考試科目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
2、考試時間
以當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中規定的報名時間為准,一般為每年的5月下旬。
3、考試地點
廣州 由聯合招生辦公室安排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廈門 由廈門市考試中心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中華教育會安排
2016年集美大學港澳臺僑本科招生簡章考試地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