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到县(市、区)招生办填写《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交验相关证明材料,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网上预报名信息统一到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下发各地招生办。由县(市、区)招生办依据省相关部门审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报地区招生办复审。
3.复审合格考生名单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分别将各类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以地区为单位于12月15日前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保留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
5.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招生办、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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