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于2016年8月31日前,将相关费用(学费、公寓费、体检费)存入指定银行卡内(银行卡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给学生本人)。
2、学校将根据收费标准一次性批量扣缴相关费用,请保证帐户中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学费、公寓费和体检费(详见本科专业收费标准)。学校根据银行批量扣缴通知单为每位学生开具收据。如对批扣金额有异议,可在入学后持收据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查询。
3、报到现场,不设收费窗口,如未能取得银行卡或卡内未能及时存入相关费用可到收费咨询窗口办理。
4、学生如不按时缴纳学费、公寓费、体检费等费用,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确有困难不能按时交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随录取通知书附银行卡的使用说明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