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采取单独编班,学生人数达30人以上方可开班;
(二)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及周六学习;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查看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的课程安排情况;
(三)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的学习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凡主修已毕业而辅修仍未毕业的,不延长辅修学习时间。
附件:
1.附件1: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双专业、第二学位管理办法.doc
2.附件2:2016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开设计划.docx
3.附件3:2016级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招生宣传材料.docx
教务处
2016年12月20日
2016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开展辅修专业第二学位专业招生教学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