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本科招生網上公佈;
2.新生入學後可按《吉林大學珠海學院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申請轉專業;
3.新生入學後,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
4.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2016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吉林大珠海院港澳錄取及其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