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科目为三或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日语、俄语)、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相关专业按2015年考试科目编制,后以教育部文件为准)、中医综合;外国语考试科目的语种由院(所)决定,确定一种或几种由考生选择一种,一般为英语、日语、俄语,不包括德语、法语;各学科、专业初试设一或两门业务课科目,要严格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如按二级学科设置需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考试科目应尽量压缩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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