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
3.各学院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对复试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发生舞弊事件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发生舞弊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2016年吉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纪律与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