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测试;
2.考评人员要认真遵守考场组织纪律及有关要求;
3.定量指标测试,按专项考评办法执行。
4.凡是定性内容的测试,要求6名考评员(含外聘考评员),各自独立工作,在考试过程中相互不得协商。
5.考评员应公正打分,准确测量,认真纪录。测试成绩(含完成次数、时间、距离等)测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请考生签字确认;
6.成绩记录一律用签字笔认真填写各项考试成绩,不得涂改。如因打分笔误需更改考生某项成绩时,必须由该项考评员、专业小项测试组组长、监察员三方签字方为生效。所有更正成绩的现场情况需在全程监控下完成摄录全过程,并汇总报学校招生办备案;
7.径赛测试成绩取定:3名考评员有1人记录的成绩与其他2人不同时,取2位相同记录考评员的成绩;3名考评员记录的成绩都不一致时,取中间成绩;
8.技评测试成绩取定:去掉1个高分和1个低分,取其他成绩的平均值;
9.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表等原始资料的存放至招生办,以备调阅,保存时间四年;
10.考场采取封闭式管理,考试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进入考场;
11.学校运训招生工作接受江西省考试院指导与监督;
12.学校要求在体育专项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上传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供考生查询。
2016年井冈山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测试工作要求及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