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通”申请表》(原件1份)
(二)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户口簿(户主页、申请人页各复印件1份)
(四)工商银行活期存折或对账簿(在中山市开户的,请检查存折,必须在可划款状态,复印件1份)
(五)持有《低保证》或《低收入证》的,请提供证件第1,2,3页复印件(须有户主、申请人姓名页、年审页)。
上述提交的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可并在同一页复印。学生在每年3月10日前,将本人申请资料交回到在读的高中学校(在读大学生直接交到市助学办)。
2016年建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山市大学通助学计划含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咨询与联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