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的考生,于2016年3月25日前向我院提交《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申请表》、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参加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的考生,按照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2016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汉中职院分类考试招生考生申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