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6年3月1日8:00至3月5日17:00,根据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招办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已在省招办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申请的考生,于2016年3月6日至3月2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现场报名,核对报名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考核。
(二)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上两项成绩由省招办提供)和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视为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笔试,内容侧重于衡量其今后从事相关职业的潜能水平。文化基础采用笔试方式,语、数、外合卷,考试内容不超出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内容侧重于对其职业基本技能、实际操作水平的衡量。
学院按照“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总成绩排名,分普通高中和“三校生”两类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30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 职业适应性笔试成绩(100分)
2.“三校生”类:
总成绩(200分)= 文化基础笔试成绩(100分)+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
在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三校生”可凭获奖证书免职业技能测试,按满分100分计算。
2016年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分为考生申请、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和正式备案4个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