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额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学费按年度收取,每年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年度收取,每年10000元;
音乐学院的艺术硕士两年40000元(按学年收取,每年20000元);
MBA(学制2年)学费每年每生31000元,总计为62000元;
MPA(学制2年)学费每年每生27500元,学费总计为55000元;
法律硕士(学制3年)每年每生9000元,总计为27000元。
翻译硕士(学制2年)每年每生18000元,总计为36000元。
应用心理硕士(学制2年)每年每生18000元,总计为36000元。
注:实际学费、住宿等标准详见学校财务处网站公示栏并以此为准(网址:http://******.cn/sfgs/sfgs.htm),缴费流程请见《2016年新生缴费须知》(详见附件三)。
2、住宿费:每人每年预计需住宿费1740元,实际收取标准按照网上所选宿舍标准确定。
3、医保费:医保费一年一缴,新学年交185元(武人社发[2016]32号),以后每年按当年所定标准缴费,从学费中直接缴扣;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学生可自主选择享受原医保,或退保参加大学生医保,但是不能两者同时享受。
强烈建议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同时一并参加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具体情况见《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投保说明》及相关内容(详见附件二)。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范围包括2014年9月及以后入学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分为:
类别等级奖励标准比例博士生一等1.5万元10%二等1.2万元20%三等1万元70%硕士生一等1.2万元20%二等0.8万元40%三等0.4万元4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部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万元(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额度),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毕业学年按照9个月发放),多按29个月计。
6、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确因经济困难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硕士贷款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万元,博士高限额为每人每年1.2万元),但需事先准备由乡(镇、街道办)民政部门或上一级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父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父母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具体办理时间及相关事宜开学后由研究生工作部另行通知。
2016年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网上缴费:所有2016级研究生新生均须在8月25日-30日登录新生报到系统完成缴费操作(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大学生医保费、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费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