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二批提前。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录取批次为文理二批提前。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院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 等计7分,C等计5分(计分科目不含通用技术和自选综合科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进档的考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文理科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文理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