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播音与主持类艺术高考报考证;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浙江省2016年舞蹈类艺术高考报考证;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 等(含)以上;
4.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均为C等(含)以上;
5.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6.考生体检要求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播音与主持艺术(空乘与礼仪方向)专业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及以上;口齿清楚;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只接受邮政特快专递即EMS,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快递。)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须打印,手写无效);
(3)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4)2016年艺术类高考报名证复印件(艺术类考生提供);
(5)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