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请。9月21日之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9月23日之前,各学院对本院提出申请的学生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报名申请表和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3.公示录取。9月25日之前,学校根据申请情况,按照遴选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录取。
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遴选进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习遴选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