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者,请在10月10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网上缴费,并网上提交PDF版以下材料:
1) 本科阶段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证实成绩单;
2)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陆学信网http://www.***.cn/);
3) 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
4) 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获奖证书等;
5)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6) 《攻读学位研究计划》
上述材料打包压缩后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上传。
2.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我院严格按照上述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经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小组审核合格后,学院在考生报名两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我院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将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我院将在院系网站主页(http://energy.***.cn)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于10月20日截止。
5.考生参加复试。
收到复试通知并确认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可以选择电话面试、网上面试,或实地面试进行面试。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我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两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我院将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我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硕士学位和直接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接受推免生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