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我院接收推免生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10月5日前),网上缴费,提交申请者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攻读学位研究计划》、申请者电话号码等PDF版相关材料。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
2.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学院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学院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并在考生报名三天内,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两天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经电话沟通后,学院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 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在学院网站主页公示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及时滚动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一般在9月28日至10月15日之间。
5. 考生参加复试学院根据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时间,按照先来先到原则,分批次组织复试。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接受电话复试。具体要求见复试细则。
6. 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学院汇总每批次复试情况,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如待录取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则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7. 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两天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经电话沟通后,学院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 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院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 录取工作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7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推免生申请、复试、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