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浙江省生源、第一志愿(含平行志愿)报考,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学生选拔条件者,录取后可自愿申请、经过测试后进入卓越学院学习。
(二)浙江省生源、一类(第一批)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
1、理科超过一批线5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六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
2、文科超过一批线4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30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除卓越学院);超过一批线25分(含)的,确保录取在所填前三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
(三)新生奖学金(须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
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文科前300名的,奖励2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文科前500名的,奖励15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500名、文科前700名的,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文科前900名的,奖励5000元/人。
201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