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培养的在校博士研究生,我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资助三年,资助比例100%。
2.学校设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和学年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非定向培养的在校博士研究生。
新生学业奖学金发放对象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年,奖励比例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100%。
学年学业奖学金依据上一学年综合表现,分年级确定其获得的奖励等级和奖励标准。具体见表一。
表一 杭电博士研究生学年学业奖学金奖励等级、标准和比例
类 别等级奖励标准奖励比例(不高于)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8000元/年40%二等奖10000元/年60%
4.成绩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可以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30000元。
5.全体在校博士研究生均可获得助研津贴、学术交流资助等奖助待遇。学校设立了博士研究生助研津贴,分为基本助研津贴和奖励性助研津贴两类。基本助研津贴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培养的在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资助三年。其中导师资助每生每月800元,学校补贴每生每月1200元,每年资助10个月。奖励性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学生学习、科研情况自主确定标准发放。
2016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博士生奖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