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资助的学生凭助学券先到学生处“绿色通道”办理处进行登记确认,然后到财务收费处办理缴费手续,按助学券面额抵算学费(应缴学费高于资助金额的,超过部分由学生自理;应缴学费低于资助金额的,结余部分可用于抵算住宿费等)。
2016年淮阴工学院新生绿色江苏省教育基金会“圆梦”助学劵使用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