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 命题组成员:在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 命题依据:(1)文化基础考试命题范围:数学、语文、英语三科,一张卷。数学主要考核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应用数学、趣味数学及逻辑思维能力;语文主要考核人文社会常识、中学语文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能力;英语考核学生的中等学校基础英语。(2)职业技能考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辨反映能力、专业技能、职业素养等职业技能。
(二)考试
1.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科目备注2016年4月9日上午(9:00 - 11:30)文化基础考试文化基础免试考生除外下午(14:00 - 17:30)职业技能考试(面试)
2. 考试地点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1号教学楼,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3. 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基础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
文化基础考试(笔试)范围以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水平文化基础和人文社会知识为主要考点,主要考核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素养、正确的职业发展观和价值观等综合素质。试卷满分360分,考试内容为数学、语文及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考生为普通高中生,其文化基础考试可以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核,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文化基础考试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如普通高中考生不认同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需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
2、职业技能考试
对口类考生使用对口专业技能成绩,可不参加职业技能考试。
普通高中生和跨专业类报考的对口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我院将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职业技能考试专家组,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考试,总分390分。每个考试小组由5名评委组成。职业技能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道德修养等方面。
(三)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河北省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阅管理办法,按河北省考试院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及考试结果公示,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于4月11日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学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
2016年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命题、考试与评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