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教育厅〔2016〕1号文的规定,学院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召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终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然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3. 学院党委全程监督本院201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学院复试巡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巡视工作。在复试过程中,院巡视小组将深入各院系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监督电话:0592-6167121(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