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原则上将在6月底前发放,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分发依据,具体如下:
(1)大陆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单号在个人录取结果查询网页);
(2)香港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寄发;
(3)澳门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寄发;
(4)其他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单号在个人录取结果查询网页)。
如有地址或联系电话变更者,请及时将新的通信地址及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传真至我处,号码为0595-22691575。
2016年华侨大学两校联招考试录取规则及其他录取通知书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