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应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体育专项水平测试的成绩,按照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定,并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建设需要,择优认定部分考生,并按规定上报公示后,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通过后视为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合格。
3.获得我校体育专项水平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本着自愿的原则,与我校签订《华侨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考协议》。
(如考生所在省份有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必须在获得相应的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后,方可签订上述协议。)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
(1)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A等级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格者,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
(2)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 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C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运动队建设需要,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等级的考生,须于2016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高考成绩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以EMS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可填报相关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5.我校有权要求对参加测试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药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有权在入学后进行复核复试,发现弄虚作假和不符合的取消录取资格。
6.若教育部2016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2016年华侨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入围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