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考时所采集的信息。
2、按填报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类别确定拟录取名单。普高生和中职对口生以相同的录取比例录取。
3、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将在我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无疑议,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查询。
4、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湖南省201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办理转学及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