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技能竞赛获奖加分的总和,分普通高中类、中职(对口)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知识”考试中的“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二)学校根据录取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中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www.***.cn)。
(三)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色弱、色盲。
(四)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待遇。
(五)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入我校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本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
2016年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