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人数:每年全国5万名。金额: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资助金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人数:在校人数20%的学生。金额:每生每年人均3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人数:在校学生总数的3%。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
(4)生源地贷款
对象:家庭经济困难。贷款地:学生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2016年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网上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未缴费者,视自动放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