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要求组织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招考办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1.考试科目:
文化基础考核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文化考试,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一套试卷,每门课程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幼儿园、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语言表达、动作协调、特长展示等项目。不计分值,只判定合格与不合格。
以下情况可判定不合格:考生身体残疾,四肢有缺陷;行走步态跛行,脊柱侧弯,驼背;面部畸形,或有3x3cm2及以上的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口齿不清、发音障碍、听力障碍、口吃等现象。
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结束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面试不合格考生除外),根据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试时间:
(1)7月20日上午9:30—12:00
考生文化考试(笔试):语文、数学、英语
(2)、7月20日下午14:00—16:00(面试)
3.考试地点:文化考试及综合测试均在我校进行。
4.评卷:由我校组织专家参照相关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2016年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初中起点五年制专科命题、考试与评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