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础考核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入学文化考试,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门课程一套试卷,每门课程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幼儿园、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仪容举止、五官四肢、语言表达、动作协调、特长展示等项目。不计分值,只判定合格与不合格。
以下情况可判定不合格:考生身体残疾,四肢有缺陷;行走步态跛行,脊柱侧弯,驼背;面部畸形,或有3x3cm2及以上的疤、麻、血管瘤、白癜风、黑色素痣等;口齿不清、发音障碍、听力障碍、口吃等现象。
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结束后,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排序(面试不合格考生除外),根据招生计划和填报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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