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要求,开展“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附件: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往届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附件
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报考学校 相片报考专业 姓 名 性别 民族 户籍所在地 联系电话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本人自我评价
思想政治学习工作表现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招生学校审查意见 招办负责人签名: 招办盖章: 2016年 月 日
说明:1.招生学校需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考生做出“合格,同意报考”或“不合格,不同意报
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要求,开展“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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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学习工作表现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6年 月 日招生学校审查意见 招办负责人签名: 招办盖章: 2016年 月 日
说明:1.招生学校需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考生做出“合格,同意报考”或“不合格,不同意报
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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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招生学校需根据鉴定单位的意见对考生做出“合格,同意报考”或“不合格,不同意报
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海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的要求,开展“阳光招生”,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规定、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等,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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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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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的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2016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依法实施、阳光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