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由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负责为我院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7年5月10日至15日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我院发放的预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十一)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由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负责为我院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7年5月10日至15日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我院发放的预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十一)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由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负责为我院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7年5月10日至15日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我院发放的预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十一)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学院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录取工作须在5月20日前完成,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按专业造册盖章后上报省考试局,由省考试局在录取期间负责为我院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的录取手续,并将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考生的录取结果由我院在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处理。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今年的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如已报考普通高考,可以再参加普通高考。
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中职在籍二年级学生,其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录取分数要求的,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考生应在2017年5月10日至15日前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和我院发放的预录取通知书,到我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在录取阶段由我院通过省考试局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考生需持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入学报到)。
(十一)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我院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2016年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录取阶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