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在网上申请后,县(市、区)招办下载打印《河南省2016年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核表》”),同时提交本人及父亲或母亲的户口薄。如申请人无法提供父(母)户口薄,需要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薄的,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证明材料原件连同复印件交学籍所在学校,经班主任审查,确认与中学学籍表和学籍库信息一致并签字,由校长审核签字后,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市、区)招办审核。
2.县(市、区)招办根据考生网上申请的专项计划类别,对中学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为确保学籍信息审核无误且与考生高考报名相关信息一致,县(市、区)招办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父母工作单位及户籍地等信息进行复核,确保高考报名库与学籍库相关信息一致。县(市、区)招办审核后,审核人和招办主任在《审核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粘贴在《审核表》的背面,原件退回考生。
3.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县(市、区)招办将签字盖章手续完备的《审核表》扫描为JPG格式报上级招办,图像文件用报名序号命名。上报时,各县(市、区)以县级代码为目录,压缩打包上报到市级。各市以地市代码为目录,县区代码为二级目录,压缩打包上报到省招办,文件名:农村专项审核表+地市代码.RAR。
省辖市招办依据县级招办上报的电子版《审核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省辖市招办于5月10日前报省招办(省直管县招办直接报省招办),省招办结合中学学籍信息库、公安户籍信息库等进行复审。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
其中,“高校专项计划”在考生申请截止(4月25日)后,省招办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我省考生信息数据库,然后将考生信息转其报名所在地的县级招办,县、市招办按上述1.2.3.的要求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后,于5月10日报省招办,省招办5月15日前完生资格审核并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生申请材料审核。
2016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农村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审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