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可以免除学费(减免标准为3200元/年);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享受免学费;
3、15%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享受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4、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5、学校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并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2016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高级技工技工学生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