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同意,香港有12所高校在我省招收本科自费生。分别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树仁大学、珠海学院。
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在全国统考之后于6月25日—6月28日将志愿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他志愿栏内,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在我省的招生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报考香港其他10所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高校要求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笔试和面试,招生计划不分到省,报名和咨询事宜由招生学校负责。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招生学校对考生的单考成绩录取新生,7月7日前录取结束并将录取确认名单报送我省招办。已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录取。考生报名、咨询主要在网上进行,有关消息考生可登录香港高校的网站,香港高校网址已于4月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高招快讯、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cn)上公布。
凡被香港高等学校录取并赴香港读书的新生,凭学校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文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因私赴香港的手续。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其内地户口不予注销。
内地学生在香港高等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内地学生在香港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遇到的突发事件,由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助处理。
内地学生在香港学业期满,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学生自主择业。
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关规定香港高校招生有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