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一)录取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二)录取依据
根据考生文化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三)录取程序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http://www.h ***.cn)公示。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经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按2016年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照顾加分政策执行。
2016年河南省农业经济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