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体条件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2、录取程序。
(1)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总分分数线。
(2)确定预录取名单。根据录取总分分数线,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领导小组审核。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公示预录取名单。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预录取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上报预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2016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