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基本原则: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2、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理解和尊重考生意愿。
3、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4、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方向):考生采用所在省美术类统一考试成绩。凡文化分达到各省(市、自治区)专科低控制分数线上,并获得高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评优评先奖学金和“双汇”助学金、“信汇”奖学金等单项奖学金。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学生“绿色通道”,对特困生给予不同形式的资助。
第十六条 我校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04]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专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类每生每年36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5600元,药学类每生每年4400元。
※ 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JAVA工程师方向)收取6200元/年培训认证费用;计算机应用技术(4G移动互联网工程师方向)收取7000/年培训认证费用。
工程造价(建筑及装修装饰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修方向)除学费外另收取3000元/年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费用;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LED应用产品结构设计方向)、工业机器人技术(遥控飞行器方向))除学费外另收取4000元/年校企合作定向培养费用。
第十七条 我校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7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第十八条 凡通过普通高招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完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2016年河南省化工学校普招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