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招生高校2016年单招总规模原则上控制在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35%以内。其中,单招计划已达到或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35%的学校,单招计划不再增加;新申请开展单招的学校,单招计划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各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适度增加单招专业,但新增加数不超过5个。新申请开展单招的高校,单招专业数原则上不超过5个。
3、严格单招计划管理。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确定单招总规模,科学编制分专业单招计划。在此基础上,单招考试结束后再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的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单招计划一经下达,不再追加。未完成的单招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2016年湖南省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工作【湘教通[2016]66号】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