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基础成绩与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文化基础成绩+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三)录取时,学院按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110%的比例确定低录取分数线,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若此专业人数已满,再按二、三专业或服从调配志愿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016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