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公示。
4.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信访电话:0731-88872406(纪委监察处)
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单独招生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