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宣传及填报志愿。各级教育部门和兵役机关、有关高校要做好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的宣传工作,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毕业去向等相关信息,同时要深入高中学校进行点对点宣传发动,积极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
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于7月8日8时至7月12日18时登录省招办网站(http://www.heao.gov.cn)填报志愿,填写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专业。
(二)政治考核。招收对象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县(市、区)兵役机关牵头,会同同级公安部门及毕业中学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10日。有意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招办网站下载打印《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见附件2),按要求认真填写。如考生对《政治考核表》存有疑问,可在当地兵役机关协助下完成打印和填写。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体检、面试。
(三)体检和面试。体检工作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征兵办)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以下简称《直招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面试时间为7月17日至20日,地点设在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文明路交叉口向北700米路东)。
7月15日前,省招办在专科提前批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面试对象,有关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或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省招办应及时向省征兵办提供可参加体检、面试的考生名单。
7月16日,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登录省招办网站查询参加体检、面试的低分数控制线,第一志愿达到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下载打印《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贴本人近期1寸照片),按照《体检、面试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4)规定的时间,于当日早晨6时空腹到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郑东新校区,参加体检、面试。
面试工作以招收部队和高职院校为主,兵役机关派人参加,每组3人以上,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省征兵办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参加。
体检、面试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存有异议,可现场申请复议,复议结论为终结论。未参加体检、面试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录取。7月25日18时前,省征兵办将合格考生名单送达省招办集中录取现场。7月25日,考生可登录河南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okao.haedu.gov.cn)自行查询体检、面试结果。
(四)录取。省招办依据政治考核、体检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所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有关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8月16日前,省招办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由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抄送招收部队,并将《体格检查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移交招生高校装入学生档案。
(五)补充。培养对象因淘汰或录取不足出现的空缺,每年年底前从同年级本专业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中选拔补充。高校对报名学生体格、病史、政治和学习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择优推荐培养对象;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招收部队按照前述招生办法,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面试,根据其学习成绩、现实表现、入伍意愿等,择优确定为培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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