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教【2013】110号)有关规定,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6年新入学研究生学费按两年收取,每年标准为10000元/年/生,总计收取学费20000元/生。
(二)奖助体系:
我校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特别生源奖、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在学习年限内正常情况下可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40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8000元以上。
1.国家奖学金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根据国家和湖南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特别生源奖
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和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和6000元/人。
调剂录取至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12000元/人,其它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2.5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分两次评定,第一、二学年各评审一次,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覆盖面为10%;二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三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60%。
4.国家助学金
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中国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5.协同创新中心助研津贴
我校湖南省“农田杂草防控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助研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科研的实际情况给予800-2000元/月的助研津贴。考取作物专业领域和植物保护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均可申请该协同创新中心设立的助研岗位。
6.三助岗位津贴
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200-4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研究生培养补助
学校向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提供4000元/人的研究生个人培养费,用于研究生开展科研实践工作。
8.实践补助
在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9.复试补助
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10.绿色通道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1.科研成果奖励
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或导师为第一署名人、研究生为第二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50%进行奖励。例如在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元;在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2016年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