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6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初试成绩合格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院会议室(10教北513)进行资格审查,缴纳复试费(120元/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若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拟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到各学院领取复试具体实施办法、专业复试安排表。考生需提供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材料含工作业绩目录和附件,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后交所报考学院。
2016年湖南农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与录取限额录取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