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领域(专业)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限额。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10号)的精神,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工程硕士录取总人数的10%;农业工程领域录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不得超过该领域实际录取总人数的20%。环境工程、生物工程、食品工程领域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实际录取人数的10%;农业工程领域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人数的比例不得超过该领域实际录取人数的10%。
2016年湖南农业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复试与录取限额录取严格执行上级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