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要求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学院初选阶段。
(二)初选
由学院组织,成立初选审核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其进行英语能力、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的全面考核。每位考核成员根据考核要点对申请者进行独立评分,去掉高低分后,取平均分为终初选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综合初选审核结果,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在招生导师同意的基础上,按差额复试的原则,向学院复选资格审查组提出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名单,进入复选阶段与录取人数比例不超过2:1。
(三)复选
学院根据招生专业,按学科对进入复选阶段的考生进行笔试及学术报告。复选工作具体安排将提前5天在学院主页公布。
1、笔试
学科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英语等全面考查,测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由各学科根据需要具体确定),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学术报告
学院对申请者公开进行学术报告。(1)申请者以PPT形式做研究工作设想汇报(20%), 汇报时间15分钟。(2)学科专家组针对申请者的英文听说能力(20%)、科研潜质(20%)、创新能力(20%)及综合素质(20%)进行现场提问,提问时间10分钟。学科专家组根据考核要点对申请者进行无记名打分,去掉高低分后,取平均分为终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四)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所有进入复选的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初选成绩(30%)+笔试(30%)+学术报告(40%)。
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学院复选资格审查组对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确认后,对提出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并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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