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在学院网页上公布所有进入复选的考生的初选成绩、复选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初选成绩(30%)+笔试(30%)+学术报告(40%)。
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学院复选资格审查组对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指标确认后,对提出的建议录取名单进行复审,并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016年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