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录取原则和总成绩=初选成绩(40%)+复选成绩(60%),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名单,研究生院审核后2016年1月1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后无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录取。
若因提供虚假信息被发现而造成取消考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016年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