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关于印发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5分)。
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部门证明),并于2016年4月9日报至学校,学校将适时在校园网上公示,逾期不予受理。杜绝造假,一经查实取消被录取资格。
2016年淮南联合大学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