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13923 湖南省标4368
五、联系电话:0731-58520170 0731-52518613(兼传真)
六、学校网址:http://www.***
七、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河东大道10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积极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重大事宜实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主要领导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并坚决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731-52554275。
第九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016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