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杂费收缴不收取现金,实行银行批量代扣方式(办理生源地贷款的除外)。请务必在8月28日前按录取专业应缴学杂费总数,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建设银行卡内(只限此卡),同时须到建设银行各网点服务窗口将该卡激活、修改密码。我校将委托银行在约定的时间点以应缴学杂费总额为限,一次扣下学杂费。为确保代扣成功,请在全额学杂费的基础上至少多存50元备用金放入卡中。实行批量代扣后原则上不再受理窗口缴费。
注:以上具体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文为准。
(二)因无法估计学生住宿情况,住宿费先暂按统一标准收取。开学报到后,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结算,需退还的住宿费将退还到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上。
(三)学生公寓由新生所在学院统一进行安排,学生生活用品包括:被套2床,垫被(3斤)1床,盖被(4斤)2床,枕芯1个,枕套2个,床单2床,蚊帐1床,凉席1床,衣架4个。按照自愿原则,若自带了生活用品的,在统计发放情况后,收取的生活用品费将退还到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上。
2016年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缴费方式类似问题答案